社旗县支持引进青年大学生补助办法-pg电子游戏
导语 对首次来我县到“重点企业”工作、35岁以下、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我县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月5000元、3000元、1000元的生活补助。
社旗县支持引进青年大学生补助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实施“诸葛英才计划”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宛办〔2021〕32号)《关于印发〈南阳市支持引进青年大学生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宛人社办〔2022〕54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支持引进青年大学生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支持引进青年大学生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 支持引进青年大学生的措施分为以下两类:
(一)对首次来我县到“重点企业”工作、35岁以下、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我县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月5000元、3000元、1000元的生活补助;我县“重点企业”在职员工获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享受同等待遇。(我县“重点企业”是指在南阳市诸葛英才智慧服务平台上备案的我县重点产业龙头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市及省定上市后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二)对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引进培养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年内给予每月5000元的生活补助。
第四条 申请条件
第一类:
1. 获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2. 首次到我县工作。
3. 与我县“重点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与我县“重点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4. 在我县连续实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5. 申请补助时在职在岗,未离职。
6. 不限户籍。
7. 未在南阳其他县市领取过青年大学生生活补助。
第二类:
1. 获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2. 首次到我县工作。
3. 与我县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4. 按规定在我县连续实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5.申请补助时在职在岗,未离职。
6.不限户籍。
7.未在南阳其他县市领取过青年大学生生活补助。
第五条 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一) 实时申报。青年大学生生活补助申报工作每年4、10月份集中开展申报工作,对已经交满6个月以上社保的青年大学生进行补贴,从首次申请月份开始连续发够36个月截止。
符合条件的青年大学生通过南阳市“诸葛英才线上智慧服务平台”(http://www.zgycjh.cn/home)提交申请,根据系统提示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
1. 《社旗县引进(培养)青年大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附件1.加盖公章);
2. 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 学位证;
4. 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学信网180天内查询);
5. 劳动或聘用合同;
6. 社保缴纳凭证(在我县连续实缴6个月以上);
7. 户口簿(不限户籍,可上传身份证复印件);
8. 其他有关凭证材料(工资流水、未在南阳其他县市领取过青年大学生生活补助证明等)。
待县人社局线上初审完成后,由申请人所在企业(事业单位)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填写《社旗县引进(培养)青年大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企业还需提供完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连同本批次个人申请纸质资料,送达县人社局进行线下审核。
(二) 资格复审。人社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事业单位)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进行线下复审,并及时反馈复审结果。
(三) 研究审定。复审通过的,由人社部门提交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四) 社会公示。审定后,将拟享受补贴人(单位)信息通过县人社局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 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按相关规定及程序向县财政局申请项目资金后,及时将资金拨入申请人银行帐户。
第六条 补贴发放。采取一次性申报通过后,每半年集中核查并统一发放的形式进行。
第七条 凡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助资金的,一经发现,追回补助资金,3年内不受理该单位或个人申报,同时将单位和个人纳入诚信不良信用记录。
第八条 本办法所需资金由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承担。
第九条 本办法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点击下方下载按钮下载):
1.
2.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补贴】可获取南阳就业/见习/创业/毕业生/人才引进等各类补贴申请指南、线上申请入口、人社局电话等!